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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业务

家用电器验货

发布时间:2015-12-17   浏览:63005次  

适用范围:

   家庭用各类电器包括:空调、冰箱、风扇、微波炉、吸尘器等。

检验依据:

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明示担保,实物样本,相关国家标准等。

抽样标准:

采用GB/T 2828.1-2003进行科学抽样,外观采用一般检验水准II。尺寸及特性检验采用特殊抽样水准S-1。

验收标准(允收水准AQL):

外观—AQL 4.0

结构尺寸—AQL 1.5

特性检验—AQL 0.4

安全项目检验—AQL 0.065

通常核验项目:

1、外观、包装检验;

2、结构尺寸检验;

3、特性(功能)检验:电参数测试、负载等;

4、安全项目检验:接地电阻测试(仅适用于I类电器)、冷态电气强度、泄漏电流等;

5、其他客户指定项目检验;

6、该条款仅适用于客户对该批产品有特别指定的检验要求时(例如耐久性测试或其他型式试验项目),具体要求由委托方提出,并按其要求进行。


当与委托方另有约定时,则按照委托方确定的验货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