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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广东质检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2   浏览:44592次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简称广东质检院、英文简称GQI),成立于19839月,又名国家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广东省试验认证研究院,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广东质检院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属下的法定第三方专门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的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设备及元件合格评定体系组织(IECEE)认可的国际CB实验室、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指定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检测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国家级认证机构签约的实验室、中国船级社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广东及海南等省高级人民法院注册认可的鉴定机构。广东质检院属下的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CTC),是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机构,指定范围为电线电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低压元器件及照明电器。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去年同比没有增减。

(三)人员构成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广东质检院现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技术部、质量监督部、业务部、党办(纪检室)、电器产品检测部、消防检测部、轻工纺织服装检测部、测量工程部、顺德基地(食品与化工检测部、家具与机械检测部)、东莞基地(输配电设备检测部)、认证检查部、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等14个部门,下设60个科室。

2.人员情况。广东质检院2017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90人,离退休人员76人。事业编制人员161人,其中,财政核补编制为91人,自筹编制70人。与去年比较,离退休人员增加9名,聘用人员增加至629人。

(四)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检验检测服务

承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各类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食品及相关产品QS检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等国家级认证机构委托的CCC认证、自愿认证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工作。承担主管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见证检验、仲裁检验、验货、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

2.质量认证服务

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CCC认证、合格认证、安全认证、环保认证、节能认证)。

3.计量校准服务

计量校准、专用仪器设备及工程设施检测。

4.质量鉴定服务

承担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质监部门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当事人委托的产品质量鉴定工作。

5.其他技术服务

CNAS能力验证提供者。

为客户提供CBCEENEC,以及德国、意大利、巴西、澳大利亚、日本、沙特阿拉伯、南非等国家有关的质量认证与检验服务。代理国外认证工厂检查业务。

为客户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技术服务。

为客户提供安防工程、节能工程检测评价服务。

开展检验方法和检验技术研究,产品标准研究,并承担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组织制定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

承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有关职能,负责省内缺陷产品召回与产品缺陷风险评估工作。

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技术培训与标准培训服务。

二、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质检院2017年总收入36679.53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36679.53万元,较2016年同比增加6087.82万元,增长19.90%。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615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3.53万元,增长19.25%;事业服务收入2497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9.22万元,增长5.44%,其中,事业服务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收入5455.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0.96万元,增长213%;经营收入94.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09万元。

三、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支出33302.22万元,基本支出771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61.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53.66万元。项目支出25492.9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1315.92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24177.02万元。经营支出94.09万元。基本支出较去年同比增加576.4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26.23万元。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持平。项目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增加2137.08万,其次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大幅度增加。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质检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155.3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993.53万元,增长19.25%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质检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082.3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671.46万元,增长10.47%

五、“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洽谈接待,与上年同期比较略微下降。

六、政府采购支出及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8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42.41万元,货物采购9642.34万元。截至20171231日,广东质检院共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他用车38辆(主要为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2台。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广东质检院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能够认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对照广东省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绩效3个一级指标和预算编制、目标设置、保障措施等10个二级指标进行了自评。经全面综合评价,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

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使用绩效如下:

1.经济性评价

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专项资金不存在年中调剂的情况,各部门及科室能够按照预算来控制成本,做到了勤俭办事、节约成本。本年度部门预算未进行过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全院实现业务收入3.67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了3.35%,增长幅度为上年的4.2倍。

2.效率性和效果性评价

2017年,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因素影响,积极拓展业务,促进全面发展。在原国家质检总局国抽遴选、原国家食药总局招标等业务竞争中,出具校准检测有效证书9229份。中诚公司新发体系认证证书3019张、CCC证书536张、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87张;承担国抽、省抽、工商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食药监等任务共14530749批次;2017年,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对132家企业开展缺陷调查148次,指导106家企业对其确认的缺陷消费品实施主动召回,共召回备案产品6315万件,全国排名第一。

2017年央视3·15晚会上,广东质检院成为首家获邀登台的质检系统技术机构,以现场演示方式为消费者展示LED产品的安全隐患,给国内外亿万电视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央视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先后两次到广东质检院采访并推出了《吸油烟机之伤》《危险的充电宝》专题报道。《瞭望》周刊刊登封面文章《检测认证纠纷背后的中外博弈》,对广东质检院服务国内外企业所做出的贡献进行了报道。2017830日,《中国质量报》用了两个图文专版全面报道了广东质检院近年来改革发展纪实。2017年,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以及地方主流媒体共31次报道广东质检院产品质量专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3.公平性评价

2017年,广东质检院出具检验报告13.3万份,同比增长6.1%,合格率为99.9%,及时率为99.5%,有效申投诉率为0,达到了质量目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