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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3-07   浏览:51118次  

目录

第一部分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八、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质检院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属下的法定第三方专门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的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国家级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设备及元件合格评定体系组织(IECEE)认可的国际CB实验室、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指定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检测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等国家级认证机构签约的实验室、中国船级社认可的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是广东、海南、陕西、新疆和山东等省(区)高级人民法院注册认可的司法委托质量鉴定机构。广东质检院属下的广东质检中诚认证有限公司(CTC),是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机构,指定范围为电线电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低压元器件及照明电器。广东质检院是副厅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预算会计制度。

(二)人员构成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广东质检院现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技术部、质量监督部、业务部、党委办公室(纪检室)、电器产品检测部、消防检测部、轻工纺织服装检测部、测量工程部、认证检查部、顺德基地(食品检测部、家具与机械检测部、化工产品检测部)、东莞基地(输配电设备检测部)等13个部门。

2.人员情况。广东质检院独立核算机构1个,实有编制人数158人,其中事业编制91人,自筹编制67人;离退休人员78人,聘用人员670人(上述人员不包括院下属公司人员)。

(三)主要工作任务

 广东质检院竭诚为国内外广大客户提供优质、公正和高效的专业技术服务。

1.检验检测服务

承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各类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食品及相关产品QS检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等国家级认证机构委托的CCC认证、自愿认证产品检验和工厂检查工作。承担主管部门、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消费者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见证检验、仲裁检验、验货、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

2.质量认证服务

 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CCC认证、合格认证、安全认证、环保认证、节能认证)。

3.质量鉴定服务

承担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当事人委托的产品质量鉴定工作。

4.其他技术服务

 CNAS能力验证提供者。

为客户提供CBCEENEC,以及德国、意大利、巴西、澳大利亚、日本、沙特阿拉伯、南非等国家有关的质量认证与检验服务。代理国外认证工厂检查业务。

为客户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及维护保养技术服务。

为客户提供安防工程、节能工程检测评价服务。

 开展检验方法和检验技术研究,产品标准研究,并承担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组织制定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

承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有关职能,负责省内缺陷产品召回与产品缺陷风险评估工作。

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技术培训与标准培训服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共40395.4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5439.4万元,事业收入34956.04万元(其中,技术服务收入26808万元,其他收入8148.0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质检院预算总支出4039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8.93万元,占总支出22.72%;项目总支出31216.51万元,占总支出77.28%

2019年财政拨款共5439.4万元,安排基本支出2213.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40.70%;其中人员支出2206万元,公用支出7.7万元;安排项目支出3225.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59.30%

2019年自有资金安排基本支出6965.23万元,项目支出27990.81万元。

2019年人员支出预算16600.84万元,较2018年决算增长642.58万元,增加4.03%;较2018年预算增长2388万元,增加16.80%,增长原因主要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人员工资及业务发展新增人员工资支出。

2019年日常公用支出预算11253.9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297.93万元,减少2.58%,较2018年决算增加4363.97万元,增长63.34%,增加原因是2018年尚有业务费未结算及搬迁至科学城总部办公后,公用支出大幅度增加,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2019年基建支出及设备购置预算比2018年决算增加2467.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的国家太阳能光伏质检中心基建工程款尚未结算,该款项预计在2019年完成支付;2019年预算比2018年预算减少29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投入专用设备和网络工程,2019年无需再投入。

三、“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68.7万元。

1.公务接待费:2019年部门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82.8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35.90万元。

2.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8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2019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5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56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部门预算公务用车维护420.9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63.60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零。主要以自筹资金安排三公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广东质检院政府采购预算13008万元,其中500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12508万元资金来源于我院自筹资金,我院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固定资产金额57698.67万元(原值),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38106.65平方米(不包括科学城总部),车辆38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68台,2019年拟购置固定资产7206万元,其中专用设备和网络设备590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