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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信息

广东质检院关于琶洲基地部分用房出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6493次  



我院拟将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琶洲基地办公楼403号房,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房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琶洲基地403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

二、招租约定

1.本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五年。不能用于经营餐饮、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2.租金收取:采取先收费后使用原则,合同签订后,在交付房屋前,必须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

3.招租方式: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萍

联系电话:020-35671201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830房







广东质检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