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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

广东质检院清远场地实验室烟气处理系统环保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计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20   浏览:15356次  

广东质检院清远场地实验室烟气处理系统

环保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计划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质检院清远场地实验室烟气处理系统环保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预算

49.9万元/年。

三、项目概况

广东质检院消防检测部(清远)实验场地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金发科技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总建筑面积约10000m2。项目配套建设了五套烟气处理系统,主要采用“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工艺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烟气处理系统具体参数及维保内容如下:

1:烟气处理系统参数表

位置

编号

处理风量

处理工艺

A09车间

1#处理系统

24000m3/h

“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

2#处理系统

18000m3/h

A15车间

3#处理系统

14000m3/h

4#处理系统

19000m3/h

5#处理系统

15000m3/h

2:烟气处理系统维保内容

序号

名称

使用设备

备注

1

蜂窝活性炭

活性炭净化器

需定期更换

2

UV灯管

UV光解净化器

需定期更换

3

过滤棉

除雾器

需定期更换

4

喷头

喷淋旋流柜

需定期更换

5

除雾棉

喷淋旋流柜

需定期更换

6

陶瓷填料

降温喷淋器

需定期更换

7

氢氧化钠

喷淋旋流柜

需定期更换

8

污水处理

降温喷淋器

喷淋旋流柜

需定期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报名,或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相关文件使用PDF格式)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无需提交以上资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小姐           

联系电话:020-35671224

    真:020-89232876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830  

    编:510670

                            广东质检院

                          20217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