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信息广东质检院关于科学城总部及琶洲基地部分场地出租的公示发布时间:2022-05-10 浏览:24570次
我院拟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和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的部分场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场地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217、220、221、222、226、227、228房,租赁面积730平方米。 场地二: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B102房,租赁面积20平方米。 场地三: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515房,租赁面积10平方米。 场地四: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403房,租赁面积30平方米。 二、招租约定 1.本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五年。不能用于经营餐饮、汽车维修、洗车、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 2.租金收取:采取先收费后使用原则,合同签订后,在交付房屋前,必须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 3.招租方式: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35671201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0号830房 广东质检院 2022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