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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编制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缺陷问题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被市场监管总局收录并向全国推广

发布时间:2024-09-29   浏览:863次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电动自行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其中收录了我院编写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缺陷问题现场检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南》是市场监管总局确保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任务和部署要求落实的重要文件,也是用于指导全国各省市电动自行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引。市场监管总局特发感谢函对编写《工作指引》相关工作表示肯定。这是对我院召回管理能力及成效的认可,更是对我院进一步做好召回管理工作的勉励与鞭策。
       近年来,我院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组织技术专家对发现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常见风险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罗列存在的共性质量问题,探索不合理危险现场快速检查方法,经多次组织专家进行技术研判,形成了16个检查项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缺陷问题快筛工作指引和检查记录表。《工作指引》检查项目设置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有效解决一线市场监管人员缺少发现产品缺陷现场检查方式方法的难点问题。《工作指引》的发布,能够更好地辅助和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在生产销售现场快速开展现场缺陷调查和分析,拓宽缺陷信息收集渠道,强化缺陷调查力度,有效推动全国电动自行车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院一直以来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开展产业链质量提升工作。作为最早从事轻型电动车产品的检测机构之一,我院建有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2个广东省质量监督检验站,是轻型电动车和动力电池2个广东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是第一批获指定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验室和发证机构,在轻型电动车和电池领域有着深厚的能力基础和技术积淀。
       我院将充分依托检验检测认证技术优势,进一步抓好产品召回缺陷技术调查和研判工作,夯实召回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发挥消费品召回决策的技术支撑性作用,为“质量强国”建设贡献力量。(业务部 供稿)